安徽省四川商会会费收取标准和
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会费的收取和使用,提高商会财务管理的透明度,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财政部 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文件和《安徽省四川商会章程》的规定,结合其它兄弟商会的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 会费标准(人民币)和收费方法
1: 会 长:20万元/年;
副 会 长:2万元/年;
理 事:5000元/年;
普通会员:免费。
2:收费方法:
会员交纳会费可自行选择以下两种交纳费用方法:
① 一年一交按收费标准交纳;
②五年一交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
二、会费有效期和缴纳会费的时间
1、会费缴纳时间为当年的1月1日至3月30日。
2、已经加入商会一年(含一年)以上的会员,会费有效期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经批准新加入商会会员以缴纳会费的时间为起点,延续12个月为本年度有效期会费,会费缴纳的时限为3个月,不得拖延。未缴费,不能成为商会会员。
4、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会员退会时所缴纳的会费不予退还。
三、会费的使用和管理
(一)会费的使用
1、本会的日常办公开支;
2、组织本会有关活动的费用;
3、编辑出版刊物、资料费用;
4、开办商会网站;
5、购置本会固定资产;
6、与商会工作有关的其它开支。
(二)会费的管理
1、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
2、会计和出纳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3、会费收支实行每月核算、每季结清、每年接受上级机关的审计;
4、每季(月)向会长办公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5、接受会员和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和监督;
6、会费管理使用审批细则,由商会秘书处提出草案,报理事会审批后执行。
本《办法》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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