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政策解读第三场|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成都海关、四川证监局等现场解读上市外贸融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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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广大市场主体更好看懂政策、吃透政策、用好政策,7月14日起,由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四川省民营办)、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委人才办)主办,川商总会、川商企业发展战略研究院承办的“2023四川助企纾困政策解读”系列活动正式启动,并将连续开展多场专题解读,为市场主体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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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1+2”政策解读第三场在川商总会党建馆举行。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成都海关、四川证监局、工商银行成都分行、四川农信、四川银行有关负责人对助企惠企政策举措进行解读介绍,并与企业代表交流互动,70余位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代表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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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民营经济综合处副处长滕钊斌简要介绍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1+2”政策出台情况。滕钊斌表示,7月14日以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省民营办)联合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已开展了2期“1+2”政策解读活动,线上线下参与人数近200万,在广大市场主体中引起高度关注和强烈反响。

下一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省民营办)将会同省级相关部门持续开展线上线下全方位政策解读活动,多措并举推动“1+2”政策落地见效,努力营造更加宽松、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也请广大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升行动中来,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反映问题线索,共同为四川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贡献更多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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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监管二处副处长冯姝、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资本处副处长李楠、成都海关法规和综合业务处副处长黎钢、四川证监局信息调研处副处长景睿、工商银行成都分行科创中心负责人符毅、四川省农信联社普惠与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张磊、四川银行总行普惠金融中心负责人张龄之分别围绕助企惠企举措展开介绍,并一对一解答企业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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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监管二处副处长冯姝就融资担保有关政策作简要解读。冯姝表示,融资担保是支持普惠金融发展、促进资金融通的有效手段,尤其在支持小微企业、“三农”等民营经济方面有重要作用。在加大民营经济服务力度方面,融资担保可以为民营市场主体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或在银行间市场等发行债券的融资提供增信分险,并通过再担保机构分散分险,从而服务民营主体融资。

政府性融担是发挥支小支农政策性功能的有力抓手和重点工作。今年,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着力引导政府性融担机构坚守准公共定位,聚焦小微、“三农”主业扩大服务、降低收费。此外,四川省以省级农担为主体建立起了覆盖全省各市州的农担服务体系,并将支持省级农担进一步发挥支农功能纳入“1+2”政策。下一步还将加大专属担保产品开发力度,降低“企担合作”中核心企业准入门槛,降低担保企业“融销比”等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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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资本处副处长李楠就涉及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政策进行解读。李楠表示,资本市场一直以来都是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重要平台。“1+2”文件围绕“股债结合”的思路,提出了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的工作举措。

一方面,为推动四川省民营企业抢抓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机遇,尽早走向资本市场,提出“深入实施企业上市行动计划,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另一方面,股债结合,两条腿走路,提出“鼓励民营企业通过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科创债、绿色债券等各类债券。支持民营企业以应收账款、租赁债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等发行证券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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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海关法规和综合业务处副处长黎钢表示,成都海关于今年7月份推出了优化营商环境25条细化配套举措,从提升跨境物流效率、助力企业降本增效、促进外贸创新发展、提升惠企服务质效四个方面集中发力,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全力支持四川外贸高质量发展。

例如,针对四川产业发展情况、口岸实际等,瞄准一个“快”字。在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方面。聚焦市场主体关切,突出一个“降”字。在促进外贸创新发展方面。针对全省综保区、加工贸易等发展实际,突出一个“新”字。在提升惠企服务质效方面。持续开展年度促进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突出一个“便”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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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证监局信息调研处副处长景睿表示,四川证监局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作用,大力推动民营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着力提升服务的精准性和直达力,让民营企业更有获得感。同时引导民营企业用好科技创新公司债、绿色公司债、REITs等特色品种,常态化推进民营企业债券“央地合作增信”,满足民营企业多元融资需求。

下一步,四川证监局将持续推动“1+2”政策落地见效,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引导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主动对接资本市场,深入实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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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成都分行科创中心负责人符毅简要介绍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方案。目前,工行成都分行运用股、债、代、租、顾等各类产品,形成全口径金融服务体系,为初创期、成长期、壮大期、成熟期等不同阶段企业提供适配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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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信如何支持民营小微企业措施?四川省农信联社普惠与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张磊提出四方面,一是落实“助企纾困”工作,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二是加强科技赋能,创新推出信用贷款产品。三是加强银税互动和担保合作机制。四是落实减费让利政策,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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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银行总行普惠金融中心负责人张龄之表示,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文化企业,四川银行分别推出天府科创贷、制惠贷、蓉易贷、天府文产贷等四川省重点金融政策性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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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解读嘉宾与部分企业代表进行了“面对面”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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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请问相关部门开展了哪些工作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对民营市场主体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目前民营市场主体融资担保服务情况如何?

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监管二处副处长冯姝:

我局会同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出台的《关于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023年新发生的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融资担保业务平均费率降至1%以下,同时融资担保年末在保余额同比增长不低于10%。

为推动各市(州)及政府性融担落实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将继续实施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小微企业、“三农”企业年化担保费率低于1%的给予保费补贴,同时,将于明年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行全面评估,对未达到通知要求机构责令退出名单。此外,财政部门还将按通知要求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工作。

今年以来,全省融资担保公司累计提供融资担保1274亿元,服务近25万户,目前在保余额3417亿元,在保客户数66万户,全省平均融资担保费率2.3%(不含再担保)。其中小微企业、“三农”等市场主体在保余额2203亿元、在保户数62户。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在保余额950亿元、同比增长18%,平均担保费率1.1%(不含再担保)、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今年新发生的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融资担保业务平均费率0.90%。


问:

刚才提到了四川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请问企业申报入库都有哪些条件?企业入库后会有哪些政策支持?

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资本处副处长李楠:

企业申报入库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注册在四川省的企业,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两年及以上(含两年)。2.有明确的境内外上市意愿和计划。3.主营业务突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强竞争力。4.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5.企业财务指标须符合规定的五套大财务条件之一。

我局对入库企业提供的支持政策:一是享受财政奖补政策。新入库企业可享受20万元的省级财政一次性费用补贴(去年为74家新入库的民营企业兑现了共计1480万元的财政奖补)。二是协调解决民营入库企业上市相关的困难和问题。我局建立了入库企业上市相关问题台账季度督办机制,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方式,推动各级金融局协调地方政府各部门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三是定期举办四川省上市后备企业融资对接会,为入库企业与银行、基金等机构搭建对接平台,解决企业融资需求。

《四川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文件可在官网查找,了解详细的入库条件、申报流程和培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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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有关注到成都海关在去年推出了促进外贸保稳提质13条,请问成都海关今年制定的25条措施中,相较以往出台的政策有何不同?

成都海关法规和综合业务处副处长黎钢:

去年我们出台的促进外贸保稳提质13条,主要聚焦在持续提升通关效率、保障重点产业链货物及关键物料通关、保障鲜活农产品及食品优先通关等通关效能方面。此次发布的“优化营商环境25条”,相较之前推出的促进外贸保稳提质13条举措,新增了“优化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流程”“进一步扩大主动披露政策适用范围”“为企业提供低碳规则解读、碳管理培训、产品碳足迹核算与认证等技术服务”“全面推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等举措。

同时,25条中也体现了支持四川6大优势产业发展、支持特色农产品出口等具体措施。总的来说,今年出台的25条是成都海关在结合海关总署16条基础上,深入调查研究后因地制宜出台的具有四川特色的海关支持举措,我们相信,25条一定会为四川外贸高质量发展增添动力。


问:

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办理辅导备案登记手续及申请辅导验收的流程是什么?

四川证监局信息调研处副处长景睿:

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辅导机构在与发行人签订辅导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向我局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辅导备案申请。我局对辅导备案申请材料的齐备性进行审核,符合齐备性要求的,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辅导期不少于三个月,辅导机构每季度结束后十五日内更新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辅导期内,辅导机构未按期更新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超过二次的,视为撤回辅导备案。

辅导机构完成辅导工作,且已通过内核程序的,可以在辅导监管系统中向我局提交材料申请辅导验收,我局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齐备性审核。现场验收时,通过考试系统进行资本市场知识测试;实地走访生产经营场所;同“关键少数”谈话;查阅中介机构相关工作底稿。现场验收后向辅导机构提出规范要求,辅导机构机及公司按要求规范整改完毕并提交书面回复后,我局结合现场检查及非现场监管情况,完成验收报告并出具验收完成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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