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国办发〔2023〕10号),更大力度支持推动全省外贸稳规模优结构,促进外贸发展稳中提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促进外贸规模稳定和创新发展 (一)扩大汽车出口优势。积极争取增加中欧班列计划支持,保障汽车等重要产品出运。争取开展合肥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示范工程建设。加快推动芜湖港、合肥港、安庆港锂电池等港口危险品码头作业资质落地。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开发支持汽车出口等信贷产品,扩大信贷规模。支持企业开展国际产品认证,对年进出口额6500万美元以上企业和省级出口品牌企业开展国际产品认证的,由省级给予认证费70%、最高100万元支持,对汽车及零部件出口生产企业最高支持额度可达150万元。对年进出口额低于6500万美元的中小企业开展国际认证的,鼓励各市参照省级支持比例给予支持。 (二)加快发展绿色贸易。增强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意识和能力,指导企业开展国家级及省级绿色工厂创建。指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开展对重点出口企业、跨国公司供应链企业的绿色贸易及可持续发展业务培训。引导光伏、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等优势企业参与国家外贸产品绿色低碳标准制定。 (三)释放国有贸易型企业活力。指导省属企业加强工贸结合,发挥自身优势发展国际贸易,开拓国际市场,打造贸易龙头企业。对国有贸易型企业中层以下业务人员因出国参展、贸易洽谈等办理因公出国手续的,提高审批效率。 (四)加快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加强对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指导,探索建立激励办法,运用数字技术服务企业发展。开展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梯度培育,鼓励有条件的市参照省级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标准开展市级培育认定。指导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所在市,加大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引育,推进新业态融合发展。支持铜陵市申报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加快已获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对在全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考核中获“成效明显”档次的,由省级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建设支持。支持跨境电商品牌建设,对获批省级出口品牌的跨境电商企业,申报省级跨境电商政策的兑现金额上调20%。支持有条件的市申请设立市内免税店和口岸免税店,支持获批设立的经营单位开展免税店经营审批申报。 二、支持开拓多元化市场 (五)支持参加境内外国际展会。实施“徽动全球”万企百团出海行动,分级组织参加200场境内外展会。对年进出口额低于6500万美元的中小企业自行参加境外展会的,鼓励各市参照省级支持比例给予支持。对接商协会、展览机构,帮助企业获取境外知名展会优质展位。 (六)支持优势产业走出去。发挥对外投资、对外合作对出口的带动作用,支持装备制造、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等优势企业在境外设立加工组装、分销中心和售后服务、维修基地等,打造供应链枢纽节点。指导企业稳住对发达经济体出口,引导企业深入开拓“一带一路”、RCEP等市场。加强省内特色产业集群出口能力培育,在重点地区举办外贸政策业务和跨境电商专场培训,指导各市主动对接跨境电商平台、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一对一”制定培育方案。支持符合条件的特色产业集群申报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 (七)便利跨境商务人员往来。加大APEC商务旅行卡申领宣传力度,优化省级层面审核流程。在任务审批、护照签证办理等方面,为企业业务人员因公出国(境)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便捷服务。对出境开展商务活动的居民申办出国(境)证件的,审批时间压缩至3日内。争取“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落地。力争2023年恢复10条以上国际客运航线。 (八)助企用好自由贸易协定。开展RCEP等自由贸易协定专题培训,完善《RCEP百问解答手册》,加强宣传培训和政策辅导,提高企业把握和运用RCEP原产地累积、背对背签证、“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企业便利化等高标准经贸规则的能力。挖掘RCEP项下市场资源,利用原产地累积规则扩大优质中间品生产和贸易。提升“安徽RCEP助企服务公共平台”功能,优化便企服务流程,助力企业“应享尽享”利好政策。优化实施原产地规则,实施原产地证书及自主声明微小瑕疵容缺机制,允许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补正,货物可先予担保放行。 三、优化外贸发展营商环境 (九)加大财税支持。支持合肥、芜湖、滁州市申报第二批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工程。2023年全省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内,其中,一、二类企业保持在3个工作日内。 (十)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和覆盖面,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安徽分公司2023年支持安徽外贸出口及投资规模不低于140亿美元,新增案件理赔时效较上年同期提升10%。扩大“小微信保易”产品快速理赔机制适用范围,案件理赔金额提高至10万美元。保单融资企业数较上年同期增长25%。对符合条件的汽车、光伏、家电等产业提供更优承保政策,提高部分风险地区限额满足率,为相关产业海外产能布局和国际化营销网络建设提供风险保障。 (十一)强化金融资本支持。稳定扩大外贸信贷投放,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2023年新增对外贸易贷款不低于70亿元,年末对外贸易贷款余额力争达到455亿元。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 (十二)优化跨境结算服务。鼓励银行机构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提高人民币使用便利度。出口信用保险机构通过提高限额满足率、优先推动承保等方式,支持企业使用跨境人民币结算。加大对银行针对中小微企业提供汇率避险服务的考核激励,开展外向型企业汇率避险知识宣传培训。 (十三)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完善中国(安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提高为企服务效率。大力推广“联动接卸”监管模式,推进“先放后检”“依申请检验”“两步申报”等改革措施。进一步压缩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力争进口通关时间在全国争先进位。推动实现出口退税申报报关单、发票“免填报”。建立海关AEO企业梯度培育机制,2023年全省AEO企业数达到100家以上。 (十四)加强通道平台建设。支持蚌埠、合肥空港综合保税区申建,支持申建保税物流中心(B型)。综合保税区所在市政府要落实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主体责任,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提高我省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排名。力争2023年增加3条国际航空货运航线。支持芜湖宣城、池州九华山、阜阳机场申建航空开放口岸。支持申建合肥空港药品进口口岸。支持皖北地区申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工作,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加强政策协同,提供更加精准有效服务,全力实现进出口促稳提质目标任务。原则上以上政策都应做到“免申即享”,确需申报的,要减少申报材料、优化申报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做到“即申即享”;确需组织审核的,原则上应明确时限并及时完成审核兑现。有关政策的“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具体办法由各责任单位细化落实。商务部门要会同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跟踪外贸运行情况,分析形势变化,针对不同领域实际问题,不断充实、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加强协作配合和政策指导,不断增强外贸高质量发展动能,为全省经济稳增长作出更大贡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6月28日 (本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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